一、合同到期终止甲方要给经济补偿吗
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究竟应否向员工支付相应补偿金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点具体情况:首先,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如果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再与员工续订该项合同时,则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其次,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主动表示不再续订该份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再者,若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试图通过降低原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条件(例如降职或降薪)来与劳动者续订合同,但遭到劳动者拒绝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合同期内被开除员工如何要求赔偿
合同里说的清楚,如果公司要解聘你,那就得给你钱。
具体怎么算呢?就是你在这家公司呆了多久,每过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薪水哦!如果你在这儿干了六个月但没到一年的话,那就是给了你半年薪资的补偿金啦。
但是,如果公司是无缘无故炒掉你,那么就要赔双倍的哦!这都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来规定的。
看高不明白?没关系,一张表就让你看得清清楚楚。
经济赔偿金是根据你在公司干的时间长短来算的,每过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薪水。
如果你在这里干了六个月但还不到一年的话,那就是给了你半年薪资的补偿金啦。
不过,如果公司是无缘无故炒掉你,那么就要赔双倍的哦!这都是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来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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