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岁以下的孩子,监护权几乎没有女性争论。2岁以上的孩子,如果想赢的话,证明自己有比对方强的抚养能力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比较。例如,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住房条件、教育程度、思想质量、与儿童关系的亲密程度等。这是争取儿童监护权的最重要条件。其次,对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父母忙于工作,家庭中真正带着孩子的往往是父母的父母。因此,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一个重要方面。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在双方客观条件差异较小的情况下,谁能给孩子持续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成为争夺监护权的有利点。比如一方距离学校较近,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时,听取8岁以上儿童的意见,做笔记输入卷,做好儿童思想工作,使儿童愿意自己生活是很重要的。
无抚养能力母亲怎样把孩子抚养费支付
对于女方无能力支付抚养费的,待其有能力后再执行到位。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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