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申请回避需哪些条件
离婚诉讼就是一般的民事诉讼,因此其关于申请回避的条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判人员若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那么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若其没有自行回避,那么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离婚诉讼申请回避所需材料
根据离婚诉讼申请回避的条件以及民事诉讼法关于谁主张谁取证的证据原则,提出回避申请的一方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审判人员存在回避事由的证据,比如审判人员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好处等等。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这些材料,那就可以申请回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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