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情形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一、有限公司董事长还是股东有权解散吗?
有限公司董事长没有权解散公司。公司因为下列原因解散: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二、哪些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一般解散原因、强制解散原因以及股东请求解散三大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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