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管制后的权利与义务有:一,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二、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未经执法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丈夫和妻子的义务与权利
丈夫和妻子的义务与权利如下: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2、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者说我国相关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每个公民艘必须遵守的,在家庭中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应平等地承担这一义务。如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责任;
3、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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