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死亡期间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
宣告死亡期间的民事行为是有效的,当事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宣告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没有因为被宣告死亡而真实的消失。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自然人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宣告死亡需要几年
宣告死亡需要几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3.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死亡只是推定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公民完全有可能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的,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三、宣告死亡后又回来了可以撤销吗
宣告死亡以后可以撤销。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其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民法典》第五十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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