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英国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英国著作权许可代理机构(CLA)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书报刊文章和图书片段的影印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权将在英国受到版权保护。
据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介绍,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学校的合理使用范围,但是学校的很多复制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定的合理使用范畴。而在英国、美国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大中小学等影印复制和数字化复制受版权保护的报刊文章和图书章节,或制作电子教材,都要向本地的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许可并交纳使用费,涉及海外著作权人作品的,还要根据与海外同类机构签订的单边或相互代表协议,获得海外同类机构的授权,并向其转付使用费。此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即是这种情形。
英国版权许可代理有限公司CEO凯文·菲茨杰拉德表示,在英国境内,该机构向超过3.9万个组织发放授权并收取版权费,此次合作协议签署后,将保证中国权利人的作品每次被这些组织影印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使用时都可以公平地获得报酬。
张洪波表示,文著协将加快与澳大利亚、意大利、罗马尼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谈判,争取在今明两年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签约,推动中外版权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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