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医院变更:
首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离、退休人员未选择备案地医院的,要实现异地规定医院直接结算,应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中备案地规定“异地就诊医院”并上报单位,由单位承办人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确认手续。
备案地址变更:
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离休人员满三个月后(不含三个月)、退休人员满一年后(不含一年),方可变更异地就医备案地址,应填写《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并上报单位,由单位承办人按照医保规定,办理备案地地址的变更确认手续。
取消备案: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满一年后,方可取消备案。由备案人提出申请,单位承办人携带《山西省太原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并依据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取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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