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如何调取电子病历
1.打开皖事通APP,定位所在城市,点击搜索栏。
2.搜索电子病历,点击电子病历查询。
3.进入电子病历,点击门诊或住院。
4.进入门诊详情,即可查看病历信息。
二、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时如何封存病历
1.正常封存程序
医患双方都可以要求封存病历。任何一方要求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对方共同实施病历封存。
封存病历应当医患双方有权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复印客观病历,签封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并注明病案患者姓名、病案号、封存件为原件或复印件、封存的病历页数,并双方骑跨封条签字或盖章。
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
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2.病历未完成的封存
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
若封存的是病历复印件,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若封存的是原件,医方应当另页继续书写病历。
3.病历封存的时限问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因此,根据本条意旨,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即患方向医方(一般应当为医疗纠纷处理部门或者院办)提出医疗过错质疑时,医方应当组织医患双方共同封存病历,而无论该时间是否节假日或者工作时段。
4.医方不配合封存病历的
医方拒绝封存病历的,患方可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封存病历。
患方能够证明医方拒绝或者不合理拖延封存病历,对病历真实性存疑的,医方应当证明病历的真实性,否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三、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针对是否是医疗事故引起纠纷
这种类型较常见,一般患者受到人身损害的事实:引起并发症或死亡,当事人可能会怀疑到医院的过失行为所致,而引起纠纷。此类事故主要是应用《医疗事故处理进行解决》,解决的方式是向所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提起医疗事故坚定。
2、就医疗侵权与医疗违约引起的纠纷
诸如患者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及患者消费权益等等。
3、就人身损害事实引起纠纷
人身损害引起的原因有三种:一是医疗过失;二是并发症;三是疾病所发展,基于此,患者会向司法鉴定部门提起鉴定,就过错鉴定,建立赔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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