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重新更改。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一、分公司名称变更流程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变更名称或者经营范围的,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盖了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要经批准的项目的,还要交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要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要交公司的任免文件和身份证。
二、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印章;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应当明确记载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包括决议事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由股东盖章或者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完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许可证时,需要将原许可证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并将原许可证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才能换取新的公司许可证。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应在提交复印件时出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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