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应当如何处罚
时间:2023-04-22 04:10:18 4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历来非常重视对涉及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对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行为,刑法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从治安管理的角度有力打击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关违法行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中明确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制作”,包括生产、录制、编写、译著、绘画、印刷、刻制、摄制、洗印等行为。“运输”,是指通过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输送淫秽物品的行为,如使用船舶水上运输、使用飞机空中运输、使用各种车辆通过陆地运输等。“复制”,是指通过翻印、翻拍、复印、复写、复录、拷贝等方式对已有的淫秽物品进行重复制作的行为。“出售”,是指将淫秽物品通过批发、零售等方式销售给他人的行为。“出租”,是指将淫秽物品暂时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一定费用或者好处的行为。这里的“淫秽书刊”,包括载有淫秽内容的图书、报纸、刊物、杂志、画册等。“音像制品”,包括载有淫秽内容的视频、音频、幻灯片、照片、激光唱片、影碟等。

全文5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无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应当如何处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应当如何处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