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安市公司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正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令第156号,2016年2月修正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二、延安市公司变更登记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延安市公司变更登记办理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6.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7.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8.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样报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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