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二手房买卖中是否可行?
时间:2023-07-04 08:11:27 16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注销了还能用吗?

住房公积金注销了还能用。

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公积金帐户,由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即可。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一种专用的银行账户,与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平时所说的基本户、一般户)不同。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不要与结算账户混淆。应先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然后去选定银行办理开户。账号为9位或12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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