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有法人吗,是由总公司负责吗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是公司的下属机构,分公司对公司负责,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并无法定代表人,为便于分公司工商登记,分公司有负责人。分公司的行为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的法律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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