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冲动是魔鬼,现实生活中因为一点琐事引发纠纷甚至造成伤害的事还真不少。
家住铜川市印台区的王某某就是因一棵苹果树一时冲动,叫来亲戚帮忙打人,最后,她和帮忙的两个亲戚都被判刑。日前,铜川市印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对被告人王XX和刘YY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5月的一天上午,王某某到自家苹果园干活,发现一棵苹果树被旁边修路工地滚落进园里的石头砸伤,一时气上心头,就来到工地找人理论。张某是这个工地的负责人,王某某找来后,两人言语不和,继而发生推拉、厮打。厮打过程中,王某某扇了张某两个耳光,张某也还手打了王某某两个耳光。王某某随后将张某摔倒在地上,并骑到张某的身上打张某。
工地上的人拉开王某某后,她感觉还不解气,而她的丈夫听闻打架的事,又叫来其弟和妹夫,这两人赶到后,不问三七二十一,又对张某拳打脚踢。打完后,王某某才和丈夫、亲戚离开。张某随后被送往医院,经铜川市印台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他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在审理过程中,经该案合议庭调解,王某某与张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张某各项损伤共计80000元,张某对王某某与其两位亲戚也表示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口角,继而发生厮打,随后赶来的两位亲戚继续对张某进行殴打,致张某受伤,王某某和两位亲戚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案发后,王某某与两位亲戚能自愿认罪,且赔偿了张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其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结合三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及三被告人居住地司法局出具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
实践中,很多故意伤害案都是因为琐事一时冲动所引发,法官再次诚恳地提醒大家,遇到纠纷一定要泰然处之,冷静对待,可通过双方协商、基层调委会等相关组织调解以及诉讼等途径解决,切莫一时冲动大打出手造成他人伤害并使自己受领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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