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法院不支持的情形有:
1、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主张利息的法院一般不支持;
2、如果约定的利息过高,则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倍,超出部分不支持,即最高4倍;
3、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真实意义的情况下形成的贷款关系无效;
4、借款关系无效是债务人行为造成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5、贷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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