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一定要进行财产分割吗
夫妻离婚,原则上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除非夫妻间有婚内财产协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时哪些财产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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