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这样的,但也有几类特殊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有且仅有以上两种情形时,可以要求在婚姻关系继续保持的前提下分割财产。话又说回来啊,你说,那人都这样色儿了,还值得保留着这婚姻关系吗?
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1、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分割。2、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3、属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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