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企业赴港澳地区商务登记备案材料、流程、时限
办理材料
1、领取并填写《在蓉企业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申请表、《登记备案人员名单表(名单表须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交验单位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减免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的,须同时交验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纳税证明为税单原件或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额证明,纳税额为单位缴纳的国税和地税之和,个人所得税除外);
3、交验登记备案人员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人员另须提交在蓉居住3个月以上(申请1年多次的需在蓉居住6个月以上)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社保局出具的备案人员社保缴费清单(加盖社保局查询章)。备案人员须由备案单位为其连续购买社保6个月以上至今。单位法定代表人、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单位的股东可免交社保缴费清单(股东须提交工商局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
5、备案单位须指定专人办理单位登记备案、备案企业年审、变更企业信息、代办商务签注等业务,备案时提交单位的介绍信和联络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获取并填写表格:到公安局出入境办证接待大厅领取并填写《在蓉企业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申请表和《登记备案人员名单表(名单表须电脑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受理;
4、领取《成都市企业港澳商务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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