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一定的租金支付能力;3、如果是单身人士,其月收入不高于两千元,而如果已经成立家庭,那么家庭收入不高于三千元;4、在申请公租房所在地没有具有住房自主能力的直系亲属;5、在申请前没有承租过其他公租房。具体的申请流程为:首先向申请点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其次是申请单受理,成果则进行公示并且轮候,最后进行摇号配租并且签订合同。
重庆公租房如何申请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流程:
1、首先查看自己的条件是不是符合申请公租房的要求,如果符合的话当事人就必须做好相关的准备;
2、把申请的相关文件提交给受理单位,符合申请的要求的,相关单位都会受理,然后还会开出受理的凭证;
3、公租房管理局从接到申请材料的日子算起,大概一周左右会提出复审的意见。审核合格的人员会进行公示,如果不审核的话也会书面告知不符合的理由;
4、可以在公租房信息网上查看复审的信息;
5、如果对公租房的公示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进入申请人的轮候库了。申请人可以在是公租房信息网,或者是申请点查看信息。轮换期间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还有家庭的人数都可能会有变化,所以要及时主动的向申请点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八条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第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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