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到别人,别人让先不叫救护车怎么办
若不慎与他人产生碰撞导致对方受伤,首要关注的应为立即呼叫救护车,原因在于生命安全无疑凌驾于一切之上。
如对方要求先行暂缓呼救,可能是因为他们欲自行初步判断伤势轻重,抑或是出于其他考量。
然而这绝非意味着阁下应当忽视至此之下可能隐藏的伤情隐患。
在此类状况下,阁下可尝试与其进行清晰有效的沟通,阐明呼叫救护车的必要性所在,并明确表示这一决定乃是基于保障其生命安全之立场。
倘若对方仍旧坚决反对叫救护车,那么阁下便可尝试主动联系本地应急服务机构,依循他们的意见来妥善处理。
同时,阁下亦需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其中涵盖时间、地点、对方联络方式以及所有可能目睹事故的证人资料等细节。
这些信息都将对后期处理事故相关事宜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最终,即便对方提出暂缓呼叫救护车的请求,若阁下判定其伤势严重或病情有恶化之虞,则必须毫不犹豫地拨通急救热线,要求派遣救护车前来救助。
在紧急关头,确保生命安全的首要性自然不容置疑。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撞死了人全责赔了钱要做几年牢
依据交通运输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道路运输或场站运输过程中,若因违背规定而引发严重程度达省级标准又涉及重伤,死亡或者对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害者,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或者在事故发生时具有其他恶劣情结(例如恐吓,毁灭证据等),将被依法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逃逸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即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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