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条款探究伪造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
法律条款规定伪造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按照如下标准处理:
1.作伪证情节较轻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会受到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
2.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伪造证据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伪造证据的立案标准
伪造证据的立案标准为: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因一方伪造证据作出的判决是否有效
1.对于虚假证据,法院采信后作出的判决是有法律效力的。
2.对证据不实,损害诉讼当事人权利的,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或者申诉,也可以请检察院提起抗诉。
3.对于提供虚假证据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n(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n(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n(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n(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n(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n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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