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原告伪造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原告在民事诉讼中,伪造重要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原告是单位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伪造证据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是在被告还是原告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在原告地还是被告地,基本上所有的民事案件,都应当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这是民事诉讼管辖的基本原则。少数案件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侵权案件可以在事故发生地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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