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要写明以下内容:
1、先列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写明双方出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写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4、申请离婚登记;
5、双方签名并注明日期。
一、第一次去离婚需要带什么
到民政局离婚应该带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结婚证。除此之外,还应当带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说明。依照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可以先离婚再处理财产吗?
一般是可以。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证的登记日期是离婚日期么
离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就是离婚日期,即婚姻中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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