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合同条件不合法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附条件支付工资违反规定的,条款无效;否则应当有效。
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附条件支付工资违反了规定,其内容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附条件:
(1)依法律行为的性质不许附条件。如票据行为(笫33条)、抵消(第99条)、撤销、承认、解除以及行使选择权的行为不得附条件。
(2)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附条件。
(3)违法的行为不能附条件。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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