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法院物业纠纷案件多久判决?
物业纠纷开庭后判决结果有时会当庭宣判,有时会延期宣判。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为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一方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害,发生违约与侵权竞合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由法院根据诉讼性质依法确定管辖。
二、物业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的纠纷。部分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原因为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以此作为“维护”自己权利的主要手段。这类案件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占了大多数。
2、业主委员会更替、业主或业委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的纠纷,物业管理项目接、撤、管引起的纠纷。此类纠纷目前较为突出,如前任和现任业主委员会对各自合法性的认同、相关资料的交接发生的纠纷;前任的物业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进不来,前任物业公司不移交相应管理资料等。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纠正违反业主公约行为的纠纷。针对业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业主公约,合理安全地使用物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在建议整改未果的情况下,通常通过起诉方式解决纠纷。
4、因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问题而引发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履行管理职责的纠纷。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修缮、房屋修缮费用承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设立、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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