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措施启动后,法院将依法开展审判工作,并依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即可正式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通常情况下,执行期限将在六个月之内完成。若是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进行财产保全,这并不影响法院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作出合理判决,但是将会对后续执行过程产生一定影响。在此类情况下,若存在抵押物,则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剩余部分的债权将根据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在保全期间,房屋租金仍需如期支付给房东。您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承租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便承租人将租金直接交付至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条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全文6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