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砖瓦窑场进行集中治理整顿,并对破坏耕地、阻碍执法的大郭乡大郭村窑主郭水龙、王保定二人依法拘留。
2006年元月,大郭乡大郭村的村民郭水龙、王保定二人擅自与本村村民组签订取土协议,在耕地上取土制坯烧砖。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多次向二人下发取土停工通知书,但二人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既不停工,也不接受处理,严重阻碍了执法人员的工作,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50条第二款的规定,县公安局对郭水龙、王保定二人进行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为了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自3月1日起,县国土资源局将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县砖瓦窑场实施集中治理整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省道、国道及高速公路两侧5公里以内污染和破坏环境、未经批准建设等情况的砖瓦窑场依法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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