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无名氏死亡赔偿的诉讼主体有无死亡赔偿项目
时间:2023-08-08 11:44:29 28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个问题由365彭广磊律师为你解答。在实践中,有很多做法。一种观点是事故部门收到,公告发现死者近亲属后再交给他们。另一种观点是事故发生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收到。如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领取。对于这类案件,司法解释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相关组织领取。至于那些机关或组织是法律授权的,这里没有说明。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流程有哪些

1、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2、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3、提交索赔单证,领取保险赔款。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全文9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扶养 最新知识
针对交通事故中无名氏死亡赔偿的诉讼主体有无死亡赔偿项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交通事故中无名氏死亡赔偿的诉讼主体有无死亡赔偿项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