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学生打架,学校有责任吗
校内学生打架,学校有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受伤,学校有过错,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学校与打人者一起承担责任。如果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需要承担责任,由打人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在校学生之间打架斗殴是否治安处罚
打架斗殴是要接受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在上述量罚幅度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三、学生打架会记录档案吗
不会,一般的打架斗殴、没有造成伤害后果的,不会记入档案,如果构成犯罪会被记入档案但该未成年人档案会被封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会记档案,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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