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猥亵罪行的案件中,若缺乏确凿的证据支持,往往无法将嫌疑者定罪。
毕竟,对于刑事定罪来说,充足且真实可靠的证据是必不可少的,以此来证实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
在面临证据不足的状况时,我们不能随意地给嫌疑人作出定罪的决定。
但是,在此种情况下,公安机构也会持续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工作,以期能够搜集到更为丰富的证据资料。
倘若经过多方努力后,依然无法获取足够的证据,那么依据“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应判定该案的嫌疑人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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