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医保规定,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住院、门诊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社保局表示,如果伤亡人员因为没有劳动关系而未购买工伤保险,但只要其参加了医疗保险,也可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据了解,若医保购买满36个月以上的,市社保基金最高可报销20万元。
1、最高可报销20万元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此次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并没有劳动关系,比如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等,这部分人群若购买了医疗保险,只要符合东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也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按照参保时间长短,每年度医保基金可为其支付的额度也不同。如果参保满36个月以上,最高可报销20万元。
2、住院费用最高可报95%
根据社保相关规定,在此次自然灾害中的伤亡者,若参加了东莞的医疗保险,就可享受相应待遇。其中住院医保可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此外,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因不同医院的等级和市内外医院而有所不同,从500元到2000元不等。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根据相应规定,从30%到95%不等。
而门诊报销是指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就医的,就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基本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70%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门诊医保报销金额=(门诊医疗费用-自费项目)×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即70%。
3、申请后最快25日后可领
如何领取报销费用?市社保局表示,参保人每次送报的医疗待遇申请,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从送报之日起25个工作日后,就会通过相应的银行发放相关款项。情况特殊的,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到账后,参保人只需凭社会保险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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