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对此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房屋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一、租客的权利有哪些?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可以享受以下权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4、优先购买权。
5、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到期装修如何处理?
租赁到期处理装修的方案是: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
三、房东不让转让门面怎么处理
如果房东不允许转让门面,可以通过协商处理。租客可以先和房东协商。协商后,房东仍不同意转租门面,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的,只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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