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签收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权利人领取,其他人无权领取。如果拆迁方把你的补偿给了别人,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继续索赔;如果对方有资格领取,你需要和他内部协商。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1)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要做好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宣传和说明。(4)确定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来说,对违法建筑和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赔偿。拆迁补偿分为一般补偿和特别补偿两种。一般来说,补偿分为货币补偿、房产交易和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在特殊情况下,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进行补偿,或者只能进行货币补偿,或者只能进行房屋产权交换和差价结算。(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6)关于拆迁的裁决。(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义务就房屋拆迁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1)公房补偿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被拆迁房屋是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按照规定,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户数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证、租赁证和房屋租赁合同,补偿安置由拆迁人负责。(2)私房拆迁后获得的补偿,是对被拆迁私房业主财产损失的一种补偿,应当归私房业主所有。私房所有人在两人以上的,被拆迁私房的权利按所有人分割。居住在私人住宅内的其他共有人无权要求分割赔偿。
私房被拆迁后,其他共住人(私房共住人)是指自拆迁许可证签发之日起,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居住满一年,在其他地方无住房的人。)一般情况下,私房业主与共有人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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