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在特定情况下终止时,雇佣方并不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赔偿的责任。
然而,当劳动合同由于以下几种状况而被迫结束时,用人单位则需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用人单位因法定原因宣布破产;
或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被勒令关闭或撤销、甚至是用人单位主动决定提前解散等。
此外,还包括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4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