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币还花出去是违法的。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是违法的。若使用假币数额达到刑法规定的起刑点,会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但因为一方面每次使用数额不大,另一方面交易过程中一旦无法当场识别,时候很难取证,所以很麻烦。
一、使用假币是否违法
1、假币持有人在不知所持有的货币为假币的情况下使用假币不构成违法犯罪。
2、《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3、《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收到假币可以去银行换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多、有新版的伪造人民币或者有其他制造贩卖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线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
2、对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收缴及鉴定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将收缴的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解缴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3、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无偿提供鉴定人民币真伪的服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无偿提供鉴别人民币真伪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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