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裁判文书15天内如果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为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等。法院一般的强制执行措施为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
一、收到裁判文书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裁判文书15天内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书生效后判决主文规定的履行期限过了,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法院强制执行流程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如下: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三、什么是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意思就是由法院出面强迫败诉的一方来执行法院的判决,此时败诉的一方也就被称之为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一般多用于赔款或者是赔偿的判决当中。败诉的一方不愿意拿出钱来支付这个款项,胜诉的一方出于自己的力量是没有办法将这个款项追回来的,此时就需要国家权力的介入,也就是法院可以行使自己的职权,要求银行冻结账户,或者是直接强制转账等等。法院可以不经过被执行人的同意而对账户当中的财产进行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n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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