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下来后,申请执行的流程是对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另一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法院决定执行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执行措施。裁判文书下来后,十五天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裁判文书下来后,如何申请执行
裁判文书下来后,申请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
二、裁判文书下来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裁判文书下来后,15天内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书生效后判决主文规定的履行期限过了,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两年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三、裁判文书下来之前还能提交证据吗
裁判文书下来之前还能提交证据。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由原、被告双方在举证期限内举证,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取证,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由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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