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工作者能诉讼民事案件吗
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注册地本辖区内的民事、行政案件的,但无法办理刑事案件。法律工作者代理民事、行政案件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诉讼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三)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诉讼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一)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三)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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