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要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才能进行建起,实施。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一、是否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个人
是不可以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而个人也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二、工程可以分包给个人吗
工程是不可以分包给个人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对违法工程转包、分包等行为及相应处罚进行了明确,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为此,对于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行为,应特别注意可能存在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存在风险,需要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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