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口货物,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税则》规定的税率,从价征收出口关税。按照规定,出口商品应交纳有关税金。特别是在WTO自由贸易的框架下,许多国家只对关系国际民生、本国稀有储备或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通过关税或其他手段予以限制,而对于大部分正常贸易中的商品是不予征税的,目的是更好地鼓励本国商品的出口。
出口货物应纳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关税税率
其中,出口完税价格是海关征收关税所依据的价格,目前我国海关征收出口关税是以商品的离岸价为基础的,即:
FOB价成交时,出口完税价格=FOB价/(1+出口税率),而以CFR或CIF价成交时,应先将运费、保险费从中减去,即:
CFR价成交时,出口完税价格=(CFR价-运费)/(1+出口税率)
CIF价成交时,出口完税价格=(CIF价-保险费-运费)/(1+出口税率)
例:某公司出口一批化学原料1000公斤,出口关税为30%,成交价为每公斤100美元CFR科威特,假设从上海到科威特的运费为4000美元,汇率为100美元兑换751人民币。
则完税价格为:(100×1000dash;4000)/(1+30%)=73846美元
出口应缴关税为:73846×30%×7.51=166375.04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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