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离婚财产分割规定如下:
1、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权益;
2、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属于登记人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登记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老年人再婚需要得到子女的同意吗
老年人结婚、找老伴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选择,即便老年人再婚的,子女依然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因老年人再婚而改变。
老年人为家庭和社会做了大半辈子的贡献,到了年老的时候,需要得到家庭和社会的照顾是合情合理的。而对于丧偶的老年想找个老伴,也是无可非议的。可是,有些子女由于封建思想在作怪,坚决反对老年人再婚。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76条规定:“第七十六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子女应当尊重老人再婚的意愿,并且不能因再婚而拒绝赡养老人。
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和子女,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再婚后无血缘关系的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即父母再婚的配偶无权要求再婚一方的子女对自己尽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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