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书写: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房屋基本状况;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的方法;等等。
一、如何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3、租赁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日期。
6、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购买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
无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也要满足以下内容: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等,一定要足以明确当事人的身份;2、标的。指的是房屋,主要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现房,还是期房,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3、价格及付款时间;4、交房期限。要确定好交房、收房的期限,明确延迟的责任;5、权利担保。要确保房屋在交付时没有相应的权利瑕疵;6、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房不按期付款,卖方不按期交房,交付房屋有瑕疵等违约内容的各方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物业管理的选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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