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
1、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2、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是否合法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一般合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质量、价款等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的内容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2、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3、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二、补充协议是否能算阴阳合同?
补充协议不能算是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签订的两份合同标的相同,但是合同内容有所差异的合同。法律关于补充协议的规定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全文7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