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赠送汽车能不能拿回
1、婚前赠与的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来,如果一方将其名下的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动产已经交付,而不动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赠与完成,赠与方一般无法撤销赠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离婚时的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结婚彩礼钱离婚后能不能拿回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三)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双方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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