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商手续不全,就用优惠诱惑购房者
现在的房屋限售,多是期房,所以有很多开发商在没有拿到预售证的情况下就把房子拿出来销售,就是所谓的认筹,其实这是不合法的。因此开发商常常拿出许多优惠来诱惑购房者,但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是存在很大的风险。
购房者在决定签约之前,应当认真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否齐全。
2、在补充协议上做手脚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是为了平等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但是有的开发商喜欢在补充协议中玩文字游戏或者其他手段,使得补充协议形同虚设,或者让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3、合同中空白条款有猫腻
有一些心机的开发商会在买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留下许多空白之处,购房者不在意,以为看完合同签好就算完事了,但是这些空白往往就能给开发商留下可趁之机,大做文章了。
4、先交定金再签合同
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先交定金,但是又没有签订正规的收据,因此,购房者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注意房屋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对付款的数额、期限及违约责任等等作出约定。
5、故意模糊交房日期
合同中还有一点事项需要专门注意,那就交房日期。必须要求开发商准确无误的将日期规定在合同上,并约定好开发商如不能按时交房需要承担的责任。
关于购房合同,购房者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不仅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开发商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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