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变更为宅基地的方法:
1、向村委会提出解决宅基地困难的申请;
2、村委会同意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然后逐步通过乡、县人民政府的审批通过;
3、到县土地管理部门去办理耕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在耕地变更申请经过批准后,就可在不超过规定的建房面积、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取得宅基地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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