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处理医患关系,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2)当患者或家属讲述自己的病情时,总是希望医生细心倾听,从而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但有些医生很粗心,喜欢听而不听,或者看病时和别人聊天,甚至开玩笑,所以对工作不认真。有些医生很迟钝。
2。工作失职,是指因过失造成的失职行为。例如:使用错误的药物、注射错误的针头、输血错误、切错刀,或术后将纱布等异物留在体腔。一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大意;或者对一些罕见疾病缺乏知识,不知道诊断方法,因此被误诊;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猝死会引起医疗纠纷,应判断为技术原因。医疗实践非常复杂,医疗过程中的一些变化是可以预防的,但也有一些情况不仅是可以预见的,而且很难控制。近年来,家庭成员因其他需要被作为医疗事故的原因纠缠在一起的情况并不鲜见。根据本案特点,经过多方面核实,医护人员在诊疗工作中确实下了很大的功夫。事实上,没有医疗过失或事故。但也有患者家属以“医疗事故”为由提出各种要求,如要求取消治疗期间所欠巨额债务等。第二,如何避免医疗纠纷。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1)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2)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医疗机构要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这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医疗质量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水平呈正相关。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必须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方面进行有效监控。提高病案、病历书写质量,加强管理。
病历是疾病诊疗过程和疗效的原始记录,是医学研究的原始数据,是判断医务人员医疗行为是否适当的法律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疗技术,而且涉及到未来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的赔偿问题。纠纷发生后,病历将成为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民事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
近年来,医疗外安全问题在医疗纠纷投诉中占一定比例。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病人在院外发生意外;病人在院内跌倒、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逃跑伤人。根据国家法律,医院虽然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当承担监督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没有过错。因此,重视和预防非医疗因素引发的事故,是新时期医院管理者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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