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市公租房申请步骤
南宁市公租房申请步骤如下:
1.提出申请并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公示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申请办理公租房需要什么标准?
申请办理公租房需要满足下列标准:
1.具备5年之上本地大城市居民户口;
2.务必是本地民政评定的中低收入家中或最少收益家中;
3.家中平均住宅总建筑面积在15平米下且家中住宅建筑面积在50平米下;
4.家庭主要成员中间有法律规定的抚养、抚养或养育关联,并一起一同日常生活的;
5.经本地房管所单位确定他处沒有住宅的。
三、公租房和廉租房申请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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