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试用期未满,则可以开始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在其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试用期未满,则可以开始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试 用 期 未 满 能 否 办 理 社 保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为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招聘职工后的一段时间,用于考察职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一个阶段。因此,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仍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工身份,依法应当参加社会保险。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国家规定执行。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明确,试用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合同内容确定。因此,无论是按劳动合同期限还是劳动合同内容确定试用期,均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的理由。
综上所述,试用期未满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未满为由拒绝办理社保。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
试用期未满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未满为由拒绝办理社保。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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